作者:
Marle (虎斑貓)
2025-09-27 22:27:35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首次約女網友見面帶回住處硬上挨告 男狡辯你情我願 被判刑3年6月
4.完整新聞內文:
高市何姓男子網路認識女子後,首日相約外出見面,即將她帶回住處涉嫌強行嘿咻,高等
法院高雄分院調查,他雖否認犯行,但案發後曾多次表示歉意,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
徒刑3年6月。
判決書指出,被告何男透過INSTAGRAM認識被害人甲女後,於2022年5月2日,首次約她外
出見面。當天碰巧下雨,2人見面後,何男帶她回高雄市苓雅區住處,涉嫌強行性侵得逞
。
甲女受害後,前往台南市醫院驗傷,並報請分局處理,警員傳喚何男到案說明,製作筆錄
後,依涉嫌強制性交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查、起訴,承辦法官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
何男不服上訴指出,曾詢問甲女能不能發生關係,她回答「嗯」,這是雙方你情我願,否
認犯行。
高雄高分院調查,案發後何男傳訊息表示:「再三稱自己對甲女造成傷害、不會再次欺負
、會彌補她、自己用錯方法」等語,因此判決上訴駁回,尚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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