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eibu (難過)
2025-09-26 13:41:59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林宜樟
3.完整新聞標題:
假引進移工再逼迫賣淫 10人應召集團遭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移民署嘉義縣專勤隊接獲情資,在高雄市某一SPA會館疑似將房間提供色情應召集團媒介
外籍人士從事性交易,經專勤隊蒐證後報請高雄地檢署指揮,與高雄市前鎮分局警方進行
搜索,查獲12名越南籍女子,其中1人竟是合法看護工,經鑑別是犯罪集團假借引進移工
逼迫賣淫的人口販運被害人,後續擴大偵辦搜索,高雄地檢署於9月初偵查終結,起訴龔
姓、林姓及張姓等犯嫌10人。
嘉義縣專勤隊表示,與該名人口販運被害人同時間被引進來台,另有4名越南籍移工,但
雇主鄰居表示根本從未見過,極為可疑,由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孫瑋彤指揮移民署嘉義縣專
勤隊、屏東縣專勤隊、台南市專勤隊等單位擴大追查,於今年4月持高雄地方法院核發搜
索票至仲介公司執行搜索,發現龔姓主嫌利用在仲介公司工作之便,於越南當地招攬移工
並找來多名人頭雇主,以申請監護工名義引入台灣,待移工成功入境後,安排移工在人頭
雇主家不到1日,即由集團成員窩藏移工並媒介從事性交易。
犯罪集團中,林嫌負責承租房屋,利用被害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要求被害人須居住
於其安排住處並長期監控被害人,再經由張嫌媒介至高雄市某SPA會館從事性交易牟利。
被害人來台前被張姓犯嫌告知須代墊引進費超過15萬元,來台後要求4個月內每個月還款3
萬元直至付清引進費。張嫌從每次性交易800元至1000元不等所得中扣除,被害人每月還
須另付8000元保證金及5000元住宿費用,被剝削性交易所得。
嘉義縣專勤隊等單位今年4月搜索時,現場查扣公司電腦主機、公司帳務資料、客戶資料
表、雇主申請案卷等資料,並拘提公司負責人及龔姓仲介,龔嫌涉嫌重大且有與他人串供
疑慮,檢方向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原裁定交保,經提起抗告後更裁羈押龔嫌。
嘉義縣專勤隊後續傳喚相關人士到案,移送高雄檢察署偵查,日前地檢署針對龔姓、林姓
及張姓主嫌為首的非法仲介集團等10人,依涉嫌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刑法妨害風化、偽
造文書、就業服務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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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有SPA照,看得出來是哪一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