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有「共諜」是真的!賴總統前機要吳尚雨判4年 4人最重判10年
2025-09-25 11:39
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民進黨黨工「共諜案」今判時任賴清德副總統機要吳尚雨有期徒刑4年,4被告
中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余典特助黃取榮判10年最重;判決說,吳尚雨等人長期從事黨職或公
職,卻助長中共法律戰、輿論戰、心理戰「三戰」作為,因此依法量刑。
判決書指出, 合議庭審酌吳尚雨等4人長期從事黨職或公職,理應知悉效忠國家重要性,其
所刺探、收集、洩漏及交付的資料,涉及我方外交資訊與首長行程等外交重要情報等相關內
容,對我國艱難的外交處境雪上加霜,卻助長中共法律戰、輿論戰、心理戰等「三戰」的作
為。
判決說,吳尚雨等人刺探、收集、洩漏及交付機密的期間甚長,而且所交付的資料涉及外交
部會等高層的行程,已危害國家外交安全。
合議庭認為,考量邱世元、吳尚雨已坦承全部犯行,而何仁傑與黃取榮自始否認犯罪的犯後
態度,加上邱世元繳交全部犯罪所得等,考量被告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危害程度、均無
前科的素行等情狀,依法判決。
依判決書揭露「有限」的犯罪事實指出, 時任外交部長辦公室諮議的何仁傑於2023年間利
用確認外交部長行程、外交部業務人員向外交部長報告或私下查看資料的機會,將所獲取的
公務秘密2份及機密1份接續交予黃取榮,黃取榮再混和公開資料和秘密及機密資料,撰寫成
分析報告,以加密軟體傳送予中共情工人員。
此外,黃取榮指示邱世元接續向時任副總統辦公室諮議吳尚雨刺探及收集總統出訪行程細節
的1份資料(原為機密,待行程結束後已解密),以及副總統國內選舉行程4份資料(公務上
秘密,待行程結束後已解密),吳尚雨基於與邱世元交情,將資料傳送、交付給邱世元。
判決書說,黃取榮於獲得中共情工人員交付的工作所得497萬7500元、邱世元於獲得的工作
所得共221萬6924元,2人利用頻繁往返兩岸的台商,接續將工作犯罪所得輾轉匯回台灣而領
出。
法院新聞資料指出,黃取榮、何仁傑雖否認犯行,但有相關證證詞、包含法院依職權選任的
專家證人到庭證述,與卷內物證、書證等證據資料相符,黃、何犯行應予認定。
資料顯示,邱世元、吳尚雨偵審中坦承不諱,有相關證人的證詞與卷內物證、書證等證據資
料相符,犯行也予認定。
法院還表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部分包括公務上應秘密的資料,因可在網路上公開資料
查得而非秘密,有部分資料機密等級因不符合國家機密保護法的構成要件而非屬機密,檢方
起訴此範圍之內,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9028532
賴清德機要 吳尚雨
民進党議員特助 黃取榮
外交部長諮議 何仁傑
民進党副主任 邱世元 自稱「三重金城武」
何仁傑 洩漏機密→黃取榮→中共情報人員
黃取榮指示邱世元向吳尚雨刺探機密
結果可以跟中共諜報系統彙報的竟然只是議員特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