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urtpy (為民服務)
2025-09-25 08:45:58今天的新聞..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近日禁止巨大(Giant)產品進口,理由是調查中發現勞動條件涉及國際勞工組織(ILO)列舉的「強迫勞動指標」,包括濫用脆弱處境、惡劣工作環境、債務束縛、扣留工資與過度加班。這顯示美方在維護勞工人權與公平貿易上的高度關注,也確立了明確的審查標準。
以台積電的勞動狀況來說,若套用相同標準檢視台積電,便會發現許多公開討論與員工經驗分享中,亦存在嚴重的勞動疑慮。例如:工時過長(值班與專案趕工常導致「過度加班」)、責任制模糊導致加班無法合理計算、網路與媒體報導揭露的職場言語霸凌案例,以及美國亞利桑那廠亦出現美方工程師抱怨「台式超時文化」不符合當地勞動期待。這些情況與 ILO 所關切的強迫勞動要素,至少部分重疊。
那這樣的話標準不用一致嗎?既然美國 CBP 已經以 ILO 指標作為禁止進口的判準,則若其他企業同樣涉及類似問題,理應受到同等對待。否則便會形成標準不一致的情況:某些企業因勞工問題受罰,而其他存在相似甚至更嚴重問題的企業卻被豁免。這不僅損害政策的公平性,也削弱美方在人權議題上的公信力吧?
簡單來說,台積電是全球半導體供應鏈的核心,美國也高度依賴其產品。然而「戰略依賴」不應成為放寬人權標準的理由。若對巨大嚴格、卻對台積電寬鬆,將傳達出「人權標準取決於產業重要性」的矛盾訊號。這不僅削弱國際社會對美方政策的信任,難道不會導致其他企業與國家質疑人權議題是否淪為工具化手段?捫心自問同樣的標準來檢視台積電,台積電能順利通過嗎?
所以若巨大因勞動條件問題被拒絕進口,依相同邏輯,台積電也應接受同等檢視與約束。唯有在審查上保持一致,美方的行動才能真正展現其在人權與勞工保護上的堅持,而非僅僅選擇性執行。若台積電的問題被忽略,則美方對巨大的禁令將失去道德與政策上的正當性,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