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uge (樹大便是美)
2025-09-22 11:20:19※ 引述《rock30106 (野兔開拓者)》之銘言:
: 我記得前幾年也有類似的新聞
: 那時候有律師出來解釋
: 基本上因為現在法規的不完善
: 導致中間很多漏洞和問題
: 就是頂樓住戶是很衰小的
: 如果因為頂樓問題導致漏水,其實修繕是管委會的責任
: 但通常其他樓層的住戶會覺得又不是他們漏水,不願意出錢修繕
: 導致管委會不能隨意使用管理會去處理
: 那有人會說頂樓住戶自己出錢
: 重點就來了,管委會是有權拒絕住戶施工的
: 因為頂樓如果是露天陽台,是算公共空間
: 是不能任意施工的
: 所以如果管委會有良心一點會同意你施工
: 那如果遇到擺爛的……
: 那就沒辦法了
你說的都很對
如果其他住戶覺得管委會的基金不能拿來修
那就是要開一個會做這個決議
而不是從情感上情勒說
我覺得不能這樣
先把自己的出席名單畫押上去
後面從頂樓一路滲到下面樓層外牆導致磁磚剝裂的時候
再拿出決議對決就對吧
很多大樓的外牆崩爛
其實都是從頂樓一路爛下去的
要修都得從頂樓開始修起
但是短視的人都很短視
畢竟要等到地震 1 2 3 4 樓直接滅頂
大家才會懂從頂樓就要開始修漏水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