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wick (刺蝟哲學)》之銘言:
: 中華民國的現況是這樣的
: 有主權及治權:金門縣連江縣
: 有主權無治權:大陸地區
: 有治權無主權:台灣澎湖
: 一般講領土是講主權
意思大略為:台灣為無主地,
所以中華民國無合法權源佔領了台灣,
而依民族自決,
台灣人有權利主張自己要怎麼做,
所以有權利推翻中華民國。
結論:
大家可以用鋤頭、拿乾草叉、拿槍,
把中華民國的總統、行政院所有官員幹掉!
所以徐國勇其實是在講大家有合法權利幹掉他們。
算是一種自殺宣言,
或刑法上 願意被殺的「承諾」。
這些白痴的邏輯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