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喊「我侵占我的錢幹嘛?」律師看傻: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25-09-17 14:51:31
一般正常人對侵佔的定義:
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據為己有
賤種北檢綠狗官對侵佔的定義:
把屬於自己的東西交給部屬
全世界找不到這種為了升官發財陷人於罪的垃圾
只有在台毒綠黨領導下的台灣
才有這種世界法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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