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venDespair (Live_with_despair)
2025-09-14 14:30:43轉載自: https://reurl.cc/DOEk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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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事情的起因,發生在大型群組
https://meee.com.tw/MA2uYgI
而我的討論是基於新聞內容,在群組談論賴家綠電賺百億的國難財
(雖然"有死忠"執迷不悟,扯說是謠言)
https://meee.com.tw/QDRwvJj
https://meee.com.tw/B8LNbmy
於是…我在最近收到訴訟文件
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名譽+妨害自由
賺盡國難財的「賴家」不允許有人在網上講綠電賺多少、台電虧多少
一討論很可能「社維法」伺候
而且我不太懂那個妨害自由?
是妨害到賴桑你賺走人民血汗稅金的自由是不是啦???
因為我不懂法律,更不知道怎麼找律師
開庭當天我應該只能自己上了…
我從來沒有犯過罪,過去會到警局、派出所都是把撿到的遺失物上繳
(有不少人成功認領,因為我信箱會收到找到失主的通知信)
這輩子…
第一次吃上官司,竟是因為我今天談論綠電與百億的國難財
我一次就吃上三項罪名,高機率背前科以及牢獄之災
https://meee.com.tw/aJ2S2uM
根據其他縣市的警察私下透漏,他說這次有一大疊相同告訴人的訴訟文件
這代表有其他跟我一樣討論弊案、綠電就被告的人
我只能沉重的告訴各位,台灣已經步入沒有言論自由的大欺壓時代
拿社維法出來要人民乖乖閉上嘴
還有那個被濫用到不行的妨礙名譽
這幾年根本溫水煮青蛙,從馬英九時代人人皆可罵
到現在變成不給人民討論弊案&國難財的空間
只能請各位以後小心了,大罷免連續失敗後開始找人民的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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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這麼嚴重了?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敢討論這種問題的人
話說妨礙名譽不是當事人才能告嗎(告訴乃論)
批評公眾人物被告這個不就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