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5-09-11 12:14:39用膝蓋想也知道,總統或副總統過身,肯定要降半旗。
至於其他人物? 我國有相關辦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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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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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現任總統、副總統逝世時,依下列規定下半旗:
一、總統:自逝世之日起至安葬之日。
二、副總統:安葬之日。
第 3 條
和平紀念日當日下半旗一日。
第 4 條
下列人士逝世,經總統決定者,下半旗:
一、對國家有特殊勳勞或偉大貢獻者。
二、對世界和平或人類進步有偉大貢獻者。
三、現任友邦元首。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下半旗,除總統特頒者外,亦得依逝世者身分由下列機關擬具事蹟報
請行政院轉呈總統決定。各該呈請機關必要時得洽請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事蹟
資料:
一、國民為內政部。
二、僑民為僑務委員會。
三、外國人為外交部。
第一項第三款下半旗,由外交部報請行政院轉呈總統決定。
第 5 條
因天然或人為災害造成重大傷亡時,依災害類別,由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報請行政
院決定下半旗。但屬國際災害事件者,由外交部報請行政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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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見了?
過身可以降半旗的特別人士,列在第四條。比方現任友邦元首過身也降半旗。
另外倘有重大災害而致重大傷亡,也會降半旗,列在第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