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9-11 10:46:58※ 引述《ok8ok8 (沒問題吧?)》之銘言:
: 沒證據沒金流 你堆到跟101高一樣沒用
: 有證據有金流 100頁就夠定你罪了
: 寫得好多好滿好像很厲害
: 通篇廢話
: 在哪邊恐嚇誤導民眾
: 哦~ 卷宗好多
: 講的好像罪不可赦多可惡
: 真的還在玩愚民手法
但問題癥結很清楚了,單單看新聞附圖:
: ※ 引述《WuSam (藤原豆海)》之銘言:
: : ETtoday新聞雲 記者吳銘峯、黃哲民、戴若涵/台北報導
: :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弊案,三進三出看守所遭羈押363天後,北院5
: : 日裁定他以7千萬元交保。柯文哲8日辦保完成後,在北院外發表談話,稱北檢什麼東西都
: : 沒查到,北檢9日晚間正式提出抗告,高等法院11日已送抵高院門口了,至於確切分案、
: : 裁定時間,仍有待高院說明才可知曉。
: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8394/d8394904.jpg
: : ▲柯文哲7千萬交保,北檢抗告卷送抵高院了。(圖/記者黃哲民攝)
雖然沒有裝箱,但看起來有四捆文件的樣子
就算傾盡所有書記官的力量,當天不處理其他判決書、裁定書或其他司法文件,也不可能
一天之內就能完成複印作業
只不過,對了裁判文書系統,九月十日還是有照樣處理
所以更無法認為可以單日解決
反正不管怎樣講,再多的嗆聲、責(咒)罵、痛斥等,對北檢、高院都是沒用的,明知道
自由是得來不易的,但卻仍要不顧規矩胡來
北檢如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眼前所見假裝沒看到,才算是真正便宜了被告呢!
至於所謂的「無證據羈押」,日前都有法官論壇的貼文流出
據此可證明,柯文哲在司法界中的形象早已經敗壞了,追求無罪是絕不可能的、認罪的話
則至少不一定會被判到起訴書要求的二十八年半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