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annasui (少年阿賓)
2025-09-05 21:54:58有沒有這幫人去哪高就的八卦?
因為土城有個人沒證沒據被關一年了
不是說好聲請延長雞鴨的理由
一次要比一次更充分嗎?
因為已經先押2 個月給檢調找證據了
找不到嫌疑就越來越低才是
如果還想要延長雞鴨
就必須有更堅強的理由
否則違反人權保障
可實際操作 不是喔 不是這樣子的喔
當初激昂提倡理念的人都去哪裡了?
憲法第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羈押作為刑事保全程序時,旨
在確保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使國家刑罰權得以實現。
惟羈押係拘束刑事被告身體自由,並將之收押於一定處所,乃干預身體自由最大之強制處分
,使刑事被告與家庭、社會及職業生活隔離,非特予其心理上造成嚴重打擊,對其名譽、信
用等人格權之影響甚為重大,自僅能以之為保全程序之最後手段,允宜「慎重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