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此,台北地檢署表示,待收到裁定書、確定裁定理由後,將會再研議是否抗告。
: 柯文哲與應曉薇於京華城案涉犯圖利、收賄等重罪,移審北院後,今年(2025年)1月2日
: 起繼續羈押禁見至今,連同偵辦期間羈押天數,柯將滿1年、應已逾1年。目前2人仍在第3
: 次延押期間,表定下月(10月)1日到期。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905/3028281.htm
套一句北檢的話,還在訴訟中怎麼可以研議? 為什麼不直接抗告就好?
檢察官依法就是應該要抗告,怎麼可以再研議?
北檢這樣是不是有圖利柯文哲的嫌疑? 是不是應該先把北檢全都羈押起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