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女人已經瘋了。
「別人」被性侵,「妳」是要索賠什麼鬼啦?難道妳是當事人嗎?
不對啊,妳公開的一堆「所謂性侵的證據」,都是「別人跟妳哭訴被性侵」,
又不是妳本人被性侵,妳是要索賠個鬼?
如果有人被性侵,不是當事人也可申請索賠的話,那鄉民全部都來申請索賠!
太棒啦!!!
別人被XX,我們路人甲乙丙也可以向加害者申請索賠,簡直是民法界的創舉!
「一人被XX 全民領索賠~」
這新聞剛出來的時候我就說了:「先別上車 台灣女人喔 一堆賤貨」
我對江沒什麼意見
但是呢,拿一些「賴上的文字」就可以證明別人是強暴犯???
這就是台灣人的法治素質嗎???
這跟「小沈1500」幾個字,就可以證明柯P收了1500萬匯款一樣可笑。
金流呢?人證呢?物證呢?全部都沒有!
就「小沈1500」幾個字,就認定別人是貪污犯。
你各位急急忙忙上車罵別人性侵犯的,不覺得自己毫無法治素質嗎?
還是因為你覺得「因為江講的 所以一定是真的 她不可能會說謊」?
這種心態更是可怕,因為她也可能「被騙被誤導」啊!
尤其現在又爆出來,她跟男方交往過,配合上她現在「毫無理智」的發言,
整件事情看起來反而越來越像是「年華老去的女星搞上了比她年輕20歲的
電視台高層兒子 雙方各取所需後不歡而散 開始毀對方人設」
不就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