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垃圾桶有用過的保險套 女同事控性侵!男

作者: poeta (鍵盤詩人)   2025-09-05 10:22:04
1.媒體來源: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尹維源
3.完整新聞標題:垃圾桶有用過的保險套 女同事控性侵!男喊冤獲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男子阿國遭女同事小萱(均化名)控訴,趁她服用安眠藥意識不清時,在旅館內發生性行
為,檢方依《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女方供詞前後矛盾,
加上相關證據不足以排除合理懷疑,最後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阿國無罪。
判決書指出,檢方起訴內容指稱,在2022年某日,阿國與女同事小萱入住一家汽車旅館,
當時小萱因服用安眠藥意識不清,卻遭阿國趁機性侵。小萱醒來後察覺身體異常,更在垃
圾桶發現使用過的保險套,因此憤而報案。
而阿國供稱,雙方並非只是同事,而是已交往多年的婚外情對象。他辯稱,當晚確實與小
萱發生過性行為,但過程中都有徵得同意,之後因發現小萱沒有反應,他便中途停止,並
強調對小萱「沒有乘機性交」。
法官考量,小萱多次在警詢、偵查與法庭上指控遭侵犯,但證詞內容卻出現矛盾。她一度
表示,服用安眠藥後15分鐘就會入睡,且毫無意識,但又改口稱會因外界干擾而醒來,甚
至能接電話、起床上廁所。再者,她原本堅稱每天都服藥,但醫院病歷顯示,她領藥數量
與服用頻率並不吻合。
除了口供反覆,還有雙方的LINE對話紀錄。小萱質問「為什麼垃圾桶有保險套?」阿國則
回應「原本想找妳,結果妳還在睡,我自己解決。」雖然字句曖昧,但從對話內容,無法
直接證明性侵確實發生。
法官審酌,刑事案件必須建立在確切證據上,檢察官必須舉證達到「一般人無合理懷疑」
的程度,才能認定被告有罪。本案中,雖有旅館收據、名片、對話紀錄等間接證據,但不
足以證明阿國確實「乘機性交」。相反地,小萱的指控前後不一,減弱其可信度。
法官認為,若是阿國真有強行性交的主觀犯意,理應持續進行,而非發現小萱沒有反應後
就停止,這也與小萱指控有所矛盾。此案仍存有合理懷疑,無法確認阿國確有犯行,因此
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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