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莫須有的罪名=沒有證據=羈押一年?

作者: nckuff (nckuff)   2025-09-04 15:05:43
安安 台嘎豪 如題
肥宅剛剛突然發現
台灣司法 好像很好玩
我如果是檢察官 然後隨便說
某人強姦母豬 但事實上根本就沒有這件事
證據當然找不到
但我如果是檢察官 我就跟法官說
我還在找證據
避免該嫌疑人去毀掉他的犯罪證據
就可以羈押嫌疑人超過一年
嫌疑人如果還敢大小聲
我就加上一條理由
嫌疑人要數位強姦司法 數位強姦母豬 數位串證
強力支持延押
就可以一直押一直爽
真得很奇怪
找不到證據 是檢察官太廢
找不到法源依據 也是你檢察官太廢
找來的證人 沒一個有一刀斃命的證據 就是你檢察官有夠廢
全部都是你檢察官太廢
結果被羈押的是嫌疑人
到時候沒事沒事 大家誤會一場
受到傷害的是嫌疑人 跟大家的納稅錢
檢察官繼續去起訴下一個 被莫名指控強姦母豬的人
台灣司法 那麼好玩
一點都不脆弱 對吧
嘻嘻
有沒有7+1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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