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還押了!柯文哲、應曉薇是否交保今不裁定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25-09-04 14:43:24
節錄自新聞
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若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逾有期徒刑10年者,延長羈押
期限時間審判中每次不得逾2個月,第一審、第二審以6次為限,第三審以1次為限。
這兩天有個虐死人判13年20萬交保的棄保潛逃
本來想說法律的文組勉強還算是高階菁英
看來文組的就是就是台灣的低等階級
早該實行文理組的種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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