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關於許芷瑜出現的部分
是柯文哲交代許芷瑜處理政治獻金
許芷瑜在政治獻金案有一定的腳色
不過也就是移交款項的跑腿人
但是檢察官把政治獻金跟京華城連連看
就像李文宗一樣
李文宗只是接受朱亞虎捐獻民眾黨政治獻金
就被當成貪汙被告
朱亞虎找人用合法的申報方式
自己匯款到民眾黨政治獻金帳戶
李文宗應該要自己認知他們是人頭?
還要天才的知道這些是賄款?
結果李文宗就被壓了快一年
中間開庭證人證詞跟他從頭到尾一點關係都沒有
他就是知道有收了一筆政治獻金
檢察官押他到底要幹嘛
許芷瑜也一樣
跟柯文哲的對話紀錄沒有出現過京華城
也沒有1500萬的處理紀錄
檢察官一開始起訴根本沒有說明
許芷瑜在京華城案的腳色
後來羈押抗告的時候
用連連看的方式
說許芷瑜有幫忙處理政治獻金
所以他就有幫忙處理1500萬贓款
全部都用連連看辦案就好
李文宗就這樣關了快一年
許芷瑜敢回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