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無視銀行法72-2條已經是明知違法了吧?

作者: nicolaschen2 (ii)   2025-09-04 10:34:47
依據銀行法72-2條規定,商業銀行辦理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不得超過放款時所
收「存款總餘額」及「金融債券發售額」之和之百分之三十。 當放款總額接近總額之30%,
銀行即會告知水位已滿。
結果現在行政機關用「下令」就可以要求銀行無視銀行法72-2條,放貸給新青安,在沒有修
法的情況下,開會及下令的這群人很明顯都明知違法了吧!
這回忠犬北檢會怎麼執法?還是扮演乖狗狗繼續跪舔?有八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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