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ing1219 (Ice cream cake)
2025-09-04 10:27:08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在園區開車廣播情敵睡他馬子 竹科作業員慘了
4.完整新聞內文:
竹科林姓作業員懷疑周男睡他女友,竟在竹科外開車廣播「啟X員工周XX請盡速出面處理
,不要睡人馬子不面對,別以為睡人馬子不會有事,科技新貴了不起是嗎?趕快出面處理
。」由於他沒有相關證據,加上周男非公眾人物,其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新竹地院依誹
謗罪將他判刑。
法官調查,竹科林姓作業員與周男因感情問題而有糾紛。林男竟意圖散布於眾,而基於誹
謗犯意,於去年11月1日中午12時,在竹科外駕駛自用小客車,並在車上以廣播器大聲廣
播方式,喊著「啟X員工周XX請盡速出面處理,不要睡人馬子不面對,趕快來出來處理,
別以為睡人馬子不會有事,科技新貴了不起是嗎?趕快出面處理、趕快出面處理。」等與
公益無關、純涉及私德之不雅事實,足生損害於周男名譽。
林男辯稱說的都是真的事實,法官認為他有具體傳述、指摘被害人行為,主觀上有要讓往
來於園區不特定多數人得以見聞此言論,客觀上有以廣播器大聲廣播放送這些言論行為,
足使外界對周男產生行為操守不佳等負面觀感,使人難堪。
且林男於偵查中,並未提出任何相關證據,舉證其有為任何查證行為,空口無憑指摘被害
人有這些行為,顯然是想藉此使一般人對周男產生負面貶抑評價,況且周男並非公眾人物
,其行為舉止並無受社會大眾公開檢視之必要,因此林男所為本案言論,顯涉及私德而與
公共利益無關,縱認屬實,仍無從免除誹謗罪責。
法官審酌被告僅因與告訴人有感情糾紛肇生心結,即以散布言論之方式指摘足以貶損告訴
人名譽之事,損害告訴人之名譽及社會評價,其行為誠屬不該,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
,且並未與告訴人和解,最後依誹謗罪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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