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房板板主啦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56905911.A.D04.html
在這他鼓勵買房的文章裡有這麼一段話
在這他鼓勵買房的文章裡有這麼一段話
隨便舉一間,你在內科上班,假設你買這間
1000 貸款 8 成 800 萬「新青安 40 年。」
房貸利率不計算補貼的 1.775,直接用
2.185 計算。
每月本利攤繳 2.5 萬,騎車去內科不遠且騎車比較不塞車,要搭公車也
行。
附近有內湖行政中心也有三總。
「 想更輕鬆一點自己只有一個人可以把其中兩房
租給內科打工仔,」
屋況老舊一個房間月租金 8000 就好,給人家報稅照樣要租的一堆
。
這樣兩間租金補貼你 16000。
阿這樣你實際房貸本利一個月才自己出 9000,請問
哪裡買不起?
沒錢有沒錢的作法。
先不說你五十年房能不能貸四十年,我記得很清楚,新青安買的房不能拿來出租(包括分租)的,公股銀前陣子才在查很大。
查到後就是補利息,利息重談,年限重談。
身為一個板主可以給這種明擺著就是違規的建議嗎?到時真的有人信了照這流程走的,出事了誰要負責?
還是又是一句「我只是給建議」來說和我完全無關呀?反正房板都能鼓吹高利貸交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