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5-09-03 20:11:15: 標題: Re: [新聞] 18歲男自撞被燒死!男女「失魂蹲路邊」
: 噓 Calcifer: 廢物龜車滾 118.170.15.125 09/03 13:52
一個火燒車案,都有人來吃人血饅頭,用來爭超車龜車議題啊?
大家知道法律有位階吧!
那麼這裡,超車道限超車使用,是最高位階嗎?錯!
最高位階永遠是安全
有一條立不出來的法,但真的很重要,就是'路怒症別開車'
因為立不出來,所以你們爭個不停
本案裡,高速車在慢車道,由後往前追撞前方慢速車
這種案例,無論如何不能拿來要求'龜車就是該滾'
因為,高速公路不是在為飆仔服務
雖然如果龜車滾了,超車道淨空,想超車就能在超車道
但在台灣,超車道經常塞車是事實
認為超車道就要無限滿足飆仔是哪裡有問題了?
話反而要反過來說:連安全距離都不會保留的傢伙,一開始就不該有駕照
這個才是最高位階的要求
我曾經開在內線,遠遠看到一輛車,距離我的安全距離夠
但我不喜歡後面有車,所以我回中線道
才一離開,對方就加速超車了;應該也有超速
這種人才是有為有守,正確使用超車道
他真的完成了'我超速是我的事,你不用管'
而且,'我超速,但我並不逼別人超速'
能做到這種水準的人,再來抱怨龜車好嘛
這種人可以抱怨法規跟不上時代
但他沒有路怒症,也沒有無視安全距離
我不會給他一個飆仔的標籤
: 噓 jimmy12332: 龜仔真多 難怪台灣交通那麼爛 223.137.27.198 09/03 13:56
你的價值觀只是其一,問題是沒有顛撲不破,顧此失彼,難以自圓其說
: → tctv2002: 難怪常常塞車 一群不懂變通的用路人 27.242.192.105 09/03 13:58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你可以自己變通,但不能逼別人變通
或許你可以從前面龜車的車號,去查他的私人帳戶,先匯個幾十萬給對方
然後附上一句話:你未來的罰單我都替你繳了,以後請放心超速
做到這樣還真沒話說
: 推 jimmy12332: 守法?龜仔先守法再說吧你的法條就 223.137.27.198 09/03 14:00
: → jimmy12332: 說了內線是超車道 沒到110的都先滾 223.137.27.198 09/03 14:00
: → jimmy12332: 謝謝 223.137.27.198 09/03 14:00
法條不只一條,所以需要仲裁
我也打過官司,我的律師有牌,且引的是六法全書;但我也沒勝訴
如果你堅持你對,不如起訴對方,證明你對
: 推 maniaque: 高效益->超車用....跟中車道併行,是啥? 101.8.248.26 09/03 18:05
: → maniaque: 讓一台藍色貨車"只得從內側車前面超車" 101.8.248.26 09/03 18:06
: → maniaque: 還要繼續護航 "妨礙超車的定速車"?? 101.8.248.26 09/03 18:06
: → maniaque: 要知道什麼叫做 "最高效益" 101.8.248.26 09/03 18:07
: → maniaque: 你龜在內側,逼人家只能用中車道超車 101.8.248.26 09/03 18:07
: → maniaque: "就不是最高效益" ,這是基本常識,常識 101.8.248.26 09/03 18:08
高速公路不是為飆仔服務,到中車道超車就連安全距離都沒保持了
這種人根本不該有駕照,這也是常識
爭個路權還要利用登出的飆仔替你爭,真是什麼證據你都敢用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