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niAH (廢人)
2025-09-03 17:17:41說政府消極不太對,根本是鼓勵犯罪、微醉不舉,在台灣不犯罪就虧了。
三十年來,只看過交通死人的,沒一個人死於核輻射污染。
所有台灣人的觀念都很混亂又過時,一個行人先行就沒幾人要遵守。
汽機同權,先到先行,禁止並行,照各線道的正常速度行進。
臨停在公路上一律收停車費,騎樓不申請為停車用就禁止停車或佔用。
車輛的速度極快,等行人只要十秒不到,不是救護車或警車或銀行搶匪,都不差這幾秒。
酒駕毒駕無照,現場直接拖吊,全把車輛壓爛,不必討論,不會駕駛就別用車子。
大路口的行人庇護島多設一點,給不會轉彎的直接撞石頭不要去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