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認真 陳情轉研議就是圖利 的法理是什麼?

作者: hurtmind (智障!)   2025-09-03 15:28:42
※ 引述《CPer (CPer)》之銘言:
: https://www.laws.taipei.gov.tw/Law/LawSearch/LawArticleContent/FL001226
: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
: 九、人民陳情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理機關應通知陳情人依原法定程
: 序辦理:
: (一)檢、警、調機關進行偵查中者。
: (二)訴訟繫屬中或提起行政救濟者。
: (三)經判決或決定確定,或完成特定法定程序者。
法律是不科學的
最後法官怎麼判,實在很難說
從辯方的答辯角度
有非常多可辯駁的理由
1.陳情案跟研議案是否相同
跟最新的鏡周刊內容一樣
陳情案是恢復無條件保障樓地板12萬面積
法定訴訟內容也是針對保障樓地板面積
樓地板保障面積是行政訴訟確認,台北市明確拒絕
陳情的結果是京華城確認不再上訴,承認取消樓地板面積保障
研議的是京華城重新開發案的都市計畫
請京華城提出新的都市計畫重新審議
2.陳情研議不是圖利要件
圖利的條件當然是結果論
陳情研議後被退回,沒有人獲利何來圖利?
京華城有沒有讓利給鼎越
或者讓利給鼎越的條件合不合理
就是都委會開會討論的重點
如果都委會的結論有圖利廠商
柯文哲頂多是連帶關係者
直接圖利者當然是都委會決議成員
林俊言隨便一句廢話
就要一堆人陪他解釋半天
陳情研議就是圖利
那司法就是脆弱的像一坨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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