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雄人妻10年外遇2女!律師教她「設局」

作者: mife103 (hibernation)   2025-09-03 14:45:58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黃佳琳
3.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人妻10年外遇2女!律師教她「設局」對付「大老婆」
4.完整新聞內文:
人妻小美(化名)外遇與陳姓女子談起「百合戀」,兩人交往10年後,小美疑再跟林姓女子
有染,陳女不甘被分手一直「盧小小」,小美向律師求助,律師教她「解封、只讀、不回」
,蒐集陳女騷擾證據,小美依計行事,果然讓陳女被依跟騷法判刑3月。
陳女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小美只是為了蒐證才接收陳女訊息,並沒有出現心生畏怖,
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與跟蹤騷擾防制法構成要件不符,因此改判陳女無罪,全
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美暪著丈夫,與陳姓女子於2014年開始交往,兩人相愛10年後,疑因林姓女子
介入,讓小美萌生與陳女分手的念頭;2023年5月起,小美刻意冷落陳女,希望她知難而退
,但又不肯把話說死,讓陳女一再傳訊問小美到底發生什麼事,小美不甘被騷擾,只好先把
陳女封鎖,並向律師求助。
律師教她,先解除陳女的封鎖,讓她持續傳訊息過來,藉此蒐集到陳女騷擾不斷的證據,小
美依計行事,陳女見之前傳給小美的訊息從「未讀」變「已讀」,果然中計再瘋狂傳送「我
想通了,不屬於我的,我就不應該擁有」、「我好難接受您會喜歡這種女生,我好崩潰」、
「10年,我為了您,留了無數次的眼淚,只因為愛」等訊息給小美。
小美證據到手後立即報警提告,陳女一審被法官依跟騷法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陳女不服
上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發現,陳女和小美交往時,小美曾告訴陳女「在她開口回
應前,要一直傳送訊息哄著,直到她有回應為止」,陳女根據兩人過去相處模式,才會一直
傳訊給「只讀不回」的小美,且小美也是為了蒐集對陳女不利事證才接收陳女訊息,並沒有
出現心生畏怖,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與跟蹤騷擾防制法構成要件不符,因此改
判陳女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bit.ly/4677WXv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