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舅舅摸外甥雞雞 還拍照傳他人分享 判刑10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25-09-02 09:46:59
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林宜樟
3.完整新聞標題:
舅舅摸外甥雞雞 還拍照傳他人分享 判刑10年2月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5/09/02/5163749_1_1.jpg
男子強拉外甥褲子拍下體照片,還摸捏下體。(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民雄鄉1名男子A男,曾強拉開未滿14歲的外甥的褲子拍
下體,還摸、抓、捏,甚至將外甥下體照片傳給他人;案經檢警調查起訴,嘉義地方法院
日前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3罪共判A男有期徒刑10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
年6月。
判決書指出,A男於2024年5月4日住處,違反外甥意願,強拉外褲拿手機拍下體,接著用
手摸抓捏進行猥褻;隔天中午,在客廳時又用手摸抓捏外甥下體,被家人發現而制止;同
月某日,A男竟將外甥下體照片用LINE傳給他人。
法院審理時,A男坦承有拍外甥下體,但僅承認摸一次;外甥說,當時他和妹妹在房間,A
男進房間說要拍照紀念,「要拍我的雞雞」,叫他脫褲子,他不要,A男就將他褲子脫下
,用手機拍下體,後來還隔褲子抓跟摸,過程中有將A男手推開,但卻繼續摸。
少年說,隔天A男又隔著褲子「摸我雞雞」,因此大喊「阿嬤你看阿舅在做什麼」,阿嬤
罵A男,A男就沒有再摸;阿嬤則證稱,當時正在煮飯,有叫A男不要亂摸,不禮貌。
但法院審理時,阿嬤又改證詞,稱她沒有看到,也沒人再喊,她也沒有叫A男不可以摸下
體,甚至稱她記憶力不好,已經忘記當天的事;法官認為,阿嬤是由兒子照顧,可推認她
因生活起居都由兒子照顧,為維護兒子,而在審理時做矛盾且不實證述。
少年母親則稱要和解,不要告A男,家裡的父母沒人照顧,心裡很難受;少年也稱可以原
諒A男。
法官認為,A男是少年舅舅,卻為滿足個人慾望,不顧少年反對,撫摸及拍攝少年下體,
還傳給他人,造成少年身心建康及人格發展不良影響,判處A男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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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ChiayiCity/breakingnews/516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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