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rma (資深象迷)
2025-08-31 21:34:05一, 如果你用 "嘟嘟好" 那段時間, 就剛好一群人在那 ,類似信義區紅綠燈口
中午放飯, 一堆人, 但你不能說那些人在集會遊行
有機會躲過集會遊行法第二條
二, 而國昌這個 "走讀"
等於是承認這是一個活動, 很難躲集會遊行法第二條的定義喔
因為那個定義非常的廣泛,
幾乎躲不掉
然後有酸民說, 路跑也要申請逆?
確實是要申請喔, 警察會封路, 維持秩序
結論: 為什麼民訴大師要承認那個是"走讀"?
而不是主張, 就嘟嘟好一群人在那裏等紅燈阿, 哪是集會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