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5-08-31 14:20:28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黃明堂
3.完整新聞標題:
大學男生用「抱」阻女同學酒駕挨告 猥褻不成立仍判強制罪緩刑
4.完整新聞內文:
台東一個大學樂團男女成員在深夜練唱後飲酒作樂,1名女學生酒後要騎機車走人,男學生
卻抱著不讓她走,因有碰觸到她的屁股及大腿,事後被她告,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但男
稱是為阻止她酒駕。台東地院法官認為現場有其他女同學在場可協助勸酒駕,實不必採強抱
手段,判他猥褻不成立,但構成強制罪,判刑2月、緩刑2年,且禁止對她騷擾跟蹤。
判決書指出,相關人等共6人是大學樂團表演小組成員,前年某日晚間在男同學住處練習結
束後,2人先離開,1男3女原處飲酒至凌晨,1位女同學欲騎機車離開時,男在其住處前巷弄
內,接續摟抱她的肩膀、後背,妨害她行動自由。
女方認為該男在練唱時改編歌詞對她唱說「我想吻你」、「我想擁抱你」,想走又被強擁觸
摸到臀部及大腿,感到嫌惡,檢方依強制猥褻起訴。男辯稱擁抱動機是阻止她酒駕,法官認
為他對她摟抱、托抱時,雖有碰觸到甲女之肩膀、後背、臀部與大腿間之位置等身體部分,
但女自己都不記得有被揉、捏、抓、撫摸,且在場之人均認他是為阻止酒駕,認為猥褻不成
立。
不過,法官認為他既已先取走她的安全帽,已可阻止酒駕,且可協同在場有2位女同學阻止
酒駕,不須用強制的擁抱手段,判決成立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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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一定不帥。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