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黃國昌對警勒脖涉犯妨害公務罪 黃帝穎提

作者: zaonoort (啾咪>.O)   2025-08-31 12:33:17
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 李欣潔/核稿編輯
3.完整新聞標題: 黃國昌對警勒脖涉犯妨害公務罪 黃帝穎提判例:白委不該有特權
4.完整新聞內文:
民眾黨昨(30日)在愛國西路、中山南路口發起「司法改革 公民走讀」活動,因集會未
合法申請,警方拒絕讓遊行隊伍前進,不料現場民眾黨人士及小草與警方爆發激烈推擠,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在現場更被拍到勒住員警的脖子。律師黃帝穎今(31日)指出黃國昌勒
住警脖子涉犯妨害公務罪,最重3年徒刑,黃帝穎強調,一般人勒警被判刑,民眾黨立委
不該有特權。
黃帝穎提到,黃國昌昨日率領民眾黨黨公職企圖翻越鐵馬護欄,造成8名員警受傷,黃國
昌勒警官脖子的影片更是在網路瘋傳,和平集會雖可主張言論自由,但對執法警察動手,
不論是拉扯或勒脖子,都涉犯妨害公務罪。
黃帝穎提出判例,指台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8年度審易字第235號,一般人勒警脖子
、拉扯警察均被判妨害公務罪,被依現行犯逮捕,依照「妨害公務罪」移送法辦,刑法「
妨害公務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黃帝穎強調,相較一般妨害公務案被告遭現行犯逮捕
判刑,黃國昌不該有犯罪特權,蔣萬安市府警局執法不該「遇到白委就轉彎」。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161962
6.備註:
平民百姓遇到臨檢把手放在警察脖子上
早就被過肩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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