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 真正不要臉的是民進黨
當初在野就努力推要廢除集會遊行法 執政就用力管制人民集會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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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於2008年11月30日為民進黨未能修訂《集會遊行法》道歉。該法源於戒嚴時期,限
制集會自由,如需政府同意、設立禁制區等。2008年陳雲林來台事件引發法律爭議,大法
官釋字第718號解釋指出緊急集會無需許可。民進黨2016年執政後曾提議修正,但至今未
果。集會自由反映民主程度,法律需更新以符合民主價值。
2016年,民進黨重返執政,也首次成為國會多數黨,民進黨籍鄭麗君立委隨即提案,要求
將集會遊行法改為《集會遊行保障法》,獲得許多民間團體的支持。行政院、朝野立委、
時代力量黨團及民眾黨黨團,也紛紛提出了相關草案,甚至提案廢止集會遊行法。
此外,多數提案也都主張廢除集會遊行禁制區,認為禁制區的規定不當限制人民集會遊行
權利。
明明民進黨也知道集會遊行法是惡法 完全執政時提案了最後還是不願意修法
這部惡法
民眾黨也有提案修法 不知道國民黨有何顧慮 希望這個部惡法可以在藍白多數時期廢除
不懂民進黨在野當初說要做的事情 執政後就換個腦袋 民進黨真的是台灣的毒瘤敗類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