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norvasc (Norton)》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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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看今天審預算啦 好像關於文化部補助這一塊的經費有所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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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說真的 很多文化人都是虧錢在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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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文團體經費補助預算刪光的話 台灣文化起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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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真的OK嗎??
對我來說只有兩種創作值得補助。
第一種,有市場價值或者很有市場潛力的,只差補助臨門一腳,那這種應該補助。
第二種,沒什麼市場價值但是有文化、藝術、歷史價值,比如原住民的文化,這種沒什麼商
業價值,但基於文化保存上很重要,還是需要補助。
那種像玻璃睪丸、政治圖文作家在我看來一毛錢都不該拿,因為沒有什麼市場價值,就只是
同溫層自嗨,不然就是當政黨鷹犬。
也沒有藝術、文化、歷史價值,玻璃睪丸這種歌詞低俗下流,沒有藝術價值。政治圖文畫技
爛,也沒什麼內容,沒有藝術價值。
文化創作要嘛就通俗到市場普羅大眾,要嘛就高雅到可以擺在博物館或上什麼國家音樂廳,
至於沒有市場價值也沒有藝術價值的作品,淘汰就淘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