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跟法官轉任律師後
賺的錢不是一般律師可以比擬的
主要是民眾在委任律師時都會想要找司法官轉任的
因為一般民眾相信這些司法官轉任的經驗更豐富
而且更有門道知道如何讓自己的官司更有利
比如說我前老闆就是司法官轉任的
照理來說檢察官起訴,幾乎都會被判決有罪
但是前老闆硬是找到檢察官蒐證的漏洞
結果讓整個證據無效,最後被告就無罪
還有一次,我前老闆一樣找到漏洞搞到被告被無保請回
氣的檢察官提抗告,雖然最後被告還是被羈押
但是回家的兩天,坦白說就可以交代很多東西
處理掉一些不該出現的證據
總之現在的法律系的學生基本上把司法官當作一個跳板
時間到了就轉任去當律師,然後去賺更多的錢
願意一路當到退休的越來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