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oeta (鍵盤詩人)
2025-08-28 14:00:111.媒體來源:中時
2.記者署名:陳志賢
3.完整新聞標題:王定宇赴法「機密考察」 沿途在臉書打卡挨告洩密 不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民進黨籍立委王定宇,2018年7月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身分,辦理赴法國考察
軍事基地的「機密考察」行程,但王竟在過程中一再於臉書打卡,PO文描述他在法國東部
軍事基地「炫耀」。事後遭告發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台北地檢署經函詢立法院外交
及國防委員會、海軍司令部,但立院外交及國防會一再「跳計」回覆「依據王委員指示辦
理」、海軍則稱未參與,檢察官最後只好認定王洩漏行程不屬國家機密,王洩密罪嫌不足
,28日不起訴王。
王定宇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擔任召委,明知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於2018年7月23日至31日辦理國外機密考察行程,竟在考察期間,一再於臉書上PO文「台
灣桃園時間23:34,軍事考察機密行程,即時出發!十天後見!」、「當地時間上午8:
51分,歐陸的天空、大地,國防機密考察抵達歐陸第一天」、「早安,法國巴黎時間早上
6:35,我要開始今天的工作,一起加油!」。
王定宇還PO文「與法國Asia Centre、ifri等法國重要智庫進行對話,也走訪了台灣在法
代表處,為剛到任的新駐法代表吳志中加油打氣」、「現在在法國東部的軍事基地」,遭
告發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洩密罪。
檢方因該行程被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列為「機密考察」,數度函詢委員會及海軍司令
部提供核定機密等級的文號資料,但委員會僅一再回覆「是依據王定宇委指示辦理」,海
軍司令部則稱「海軍並未參與該法國考察行程,沒有任何機密等級及核定文號可供案件審
理」。
檢方認為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國家機密須經政府機關核定機密等級,因此該考察行程
並未經定機密等級、不屬於國家機密、國防祕密,王定宇罪嫌不足,今將王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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