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å›ç›¸çŸ¥)
2025-08-27 07:24:00其實並沒有很過分
至少他聘禮全部給你老婆,正常來說會用來裝璜,然後娘家只賺一個有錢女婿的虛榮,實際意義真的比較像照顧女兒
至於喜宴的部分,如果定結一起,沒有歸寧,一直以來男方出3-5桌錢很正常
而且別人也沒收你什麼36萬餅錢之類的
買房的部分,除非你婚前買房,而且資金獨立(例如全部匯到爸媽戶頭,由爸媽繳房貸),不然有用到婚後薪水就是共同財產(比例問題),當然也可以婚前約定財產就是了
現況來說,結婚桌錢扣掉回收的部分,加上婚紗、婚攝大概低消30
蜜月大概20(海島)到50(豪華歐旅)
餅錢、禮車、紅包還有道具雜支抓20-30萬
非雙北兩房抓1600 頭期款+裝潢要400-450
所以結婚扣掉買房大概存150左右(婚後住家裡)
有共識生小孩就可以考慮全不辦
跟娘家說聘禮100萬給新娘
跟老婆說要拿出來裝潢
有共識才結,沒共識就找醜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