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沈富雄稱「敗類、沒廉恥、臉皮厚」陳時奮

作者: Lsamia (samia)   2025-08-26 14:28:35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沈富雄稱「敗類、沒廉恥、臉皮厚」 陳時奮提告求償200萬二度敗訴
4.完整新聞內文:
2025/08/26 13:5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不滿前立委沈富雄在節目上
討論高嘉瑜性騷事件時,故意發表「翁瑞達是知識份子的敗類、沒有廉恥、臉皮厚」等言
論損害其名譽,提告公然侮辱罪並求償200萬元,刑事部分已判無罪確定,民事方面,士
林地院認為沈用語雖粗鄙、不雅,仍屬言論自由範疇,判陳敗訴;陳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今判決駁回。可上訴。
高院審理認為,沈富雄指陳時奮「敗類」等話,足使一般人認為陳品德敗壞、行為惡劣、
缺乏羞恥心,使陳的社會評價遭到貶損,其名譽權確實遭到侵害,但沈的評論與公共利益
有關,應屬合理評論而得阻卻違法,因此仍判陳敗訴。
陳時奮主張,他曾上臉書發文呼籲高嘉瑜,應為其爆料民進黨性騷擾事件暗藏驚人黑數的
言論負責,否則民進黨應處理其抹黑行為的貼文,後來沈富雄在前年6月6日上節目討論高
嘉瑜性騷事件時,故意發表「這個翁達瑞,這個知識分子的敗類」、「那個沒有廉恥,臉
皮厚的學者叫翁達瑞」等話。
陳時奮指沈富雄的言論已逾越善意發表言論的範疇,應不受言論自由的保障,沈所為是對
他進行抽象謾罵及情緒性的人身攻擊,使他社會評價受到貶損,提出刑事的公然侮辱罪告
訴,並求償200萬元、登報道歉以回復其名譽。刑事部分,沈已獲判無罪確定。
士林地院民事庭審理時,沈富雄指出,陳時奮對此事提告公然侮辱罪,已判他無罪確定。
沈認為,他發表的言論雖然粗鄙,卻有一定的脈絡,且攸關公共事務,應受到言論自由的
保障,何況相關言論未使陳時奮的聲望、名譽受到貶損,應不構成侵害其名譽權。
士院認為,沈富雄發表言論的背景是因為兩人都屬我國政治界的意見領袖,都享有相當關
注與影響力,並分別透過臉書公開貼文或上節目公開發言的方式,各自對性騷事件發表意
見,且依言論前後文與發表的時空脈絡可知,沈是為了鞏固自己的意見,公開回應陳時奮
的貼文,代表沈的言論有其合理脈絡,並非恣意謾罵。
士院認定,沈的用語雖粗鄙、不雅,但在這個脈絡下,尚未超過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
,且言論具公眾討論特質,可受公評,屬言論自由應受保障,判陳敗訴。全案上訴高等法
院。
高院認定沈批評陳的言論雖不留情面,且令陳難堪,但沈的評論與公共利益有關,應屬合
理評論而得阻卻違法,今仍判陳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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