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zan (僅供åƒè€ƒ)
2025-08-24 22:24:20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柯振中
3.完整新聞標題:
帶孩到公園撞見「男女裸躲溜滑梯下」!高雄家長氣炸報警 她認了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一名家長先前帶著孩童前往一處公園遊玩,怎料竟撞見溜滑梯下有對男女正在發生關
係,氣得報警處理。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照共同犯公然猥褻罪,判男子拘役40天,可易科
罰金。
根據判決書內容,一名家長2024年8月間帶著孩子,前往鳳山一處遊戲區玩樂,沒想到竟
發現有對男女在兒童溜滑梯下方發生性關係,事後男方還拿錢給女方,氣得他立即拿出手
機拍照,並且報警處理。
案件曝光以後,女方對此坦承,確實有赤裸下身、打算發生關係,但因對方遲遲沒辦法起
反應,所以並未成功,不過私密處確實有觸碰到。
對此,男子則辯稱,當天遇到女方以後,對方提議到兒童遊戲區聊天,2人並沒有做什麼
出格的行為,女方還開口向他討要300元,但因為需要留錢吃飯,因此只給了200元。
不過,由於家長指證歷歷,加上有影像證據、女方證詞佐證,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不採
信男子的說法,最終依照共同犯公然猥褻罪,判男子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
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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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824/3021249.htm
6.備註: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4 年度易字第 183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4 年 08 月 19 日
裁判案由:妨害風化
犯罪事實
A04與A003(所涉犯行由本院另行審結)均知悉鳳山體育館停車場2號出口旁兒童
遊戲區(址設高雄市鳳山區體育路與立志街口,下稱本案遊戲區)為不特定人得以共聞共
見之場所,竟共同意圖供人觀覽,基於公然猥褻之犯意聯絡,A04與A003於民國
113年8月24日15時許,在本案遊戲區內某溜滑梯下方,先由A04撫摸A003下體,繼
之2人旋褪下褲子,裸露性器官,復由A04躺在地上,A003跨坐在其上面欲進行性
交行為,而公然為猥褻之行為。嗣因前開等情為附近在場之梁OO見聞,並拍照報警後,
而悉上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