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a2205 (給我一æ¯è—å±±)
2025-08-23 14:09:14我還是覺得不能因人設事
不管黃國昌484美國人阿爸
至少臺灣出過美國人阿公
還有全family都在美國的總統過
實在應該立法
立委 五院正副院長 各部正副部長 正副總統
三等親內或本人都不能有外國國籍
這就是參選或擔任資格
沒有達標就不能參選或擔任
而且還要比照移民監
三等親或本人每年居住在台灣要超過183日
並且要在就職日前兩年就要計算
解職日後兩年也要符合才行
才不會一堆全家老小不在台灣的人幫台灣人做決定
要台灣人全島共存亡不是口號
請身體力行的做
沒有那種2024之後就不關我的事這種事情
政治人物要負起政治責任
掏空台灣 解職後拍拍屁股閃去國外
這長久以來不會有真心為台灣的政治人物出現的
今天不管黃國昌484美國阿爸
都應該立法來杜絕
下一個美國阿爸美國老母美國阿公美國family
這要政治人物在做決定時才會考慮到子孫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