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為柯文哲刪羈押事由?黃國昌提案修刑訴

作者: JOE0323 (Forever)   2025-08-22 23:54:13
※ 引述《todao (心裡有數)》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為柯文哲刪羈押事由?黃國昌提案修刑訴
: 時間: Fri Aug 22 15:46:39 2025
:
: 聯合報
: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8953980
:
: 備註:
: 再說一次
: 要修都可以討論
: 不過絕對不可以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這幾字拿掉
: 這真的太扯了
: 對治安影響太大
:
: 推 Roxsoulee: 我是覺得不能刪,後續效應會很大, 27.53.145.217 08/22 16:12
: → Roxsoulee: 不是每個檢察官都會濫用這個制度 27.53.145.217 08/22 16:12
: → todao: Roxsoulee大正解 49.216.253.57 08/22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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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可錯殺一百,也不要放過一個嗎?
XXX提案刪除串證羈押事由、不允許為追訴犯罪羈押、明定無其它適當方法防範才得以羈
押。

青鳥一定以為XXX是黃國昌吧?
沒有喔 不是這樣子的喔
XXX是我們賴清德 在97年12月10日提的 院總第161號、委員提案第8641號《刑事訴訟法》
修正案
當年民進黨掛著「人權」大旗,結果到了 114年8月,換民眾黨提出類似方向的修法時,
民進黨馬上變臉:
批評柯文哲、批評民眾黨,說什麼「縱放罪犯」、「保護貪官」、「因人設事」。
立法院民眾黨團最新提出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提案,除了幫賴清德完成法案修訂,並明
文規定檢方必須提出「具體事實」,才能主張被告有逃亡或湮滅證據之虞。
因無罪推定原則是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檢方若要推翻原則進行羈押,應提出充
分證據,這樣的原則早已為台灣最愛效法的德國、日本立法例所採用,這樣的修法,是為
了可能會碰到相同狀況的任何人民,是為了讓台灣的司法,維持應有的程序正義,是為保
障基本的人權保障、是不讓濫權羈押,繼續侵害司法公正。
如過太多字青鳥看不懂 那就放個圖卡



九十三條還是保留"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一百零一條
以下是民進黨版本

以下是民眾黨版本

請問就刪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哪裡不一樣,有綠師可以告訴我嗎?
說真的柯都被關一年了,就算過了又怎樣還不是照關
主要是製圖那兩位吧,他們就是用串證之虞聲押兩個月的
綠能你不能
我提叫改革,你提就變黑箱
雙標綠共不是叫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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