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25-08-22 17:40:38我相信不管在業界,還是在學術界
只要你提出“有XX之虞”或是“有XX的可能”等這些說法,
接踵而至的一定是你的老闆會要求你羅列你目前掌握的事實根據來說服老闆相信你。
今天令XX=串證,這個例子來看:
第一,你有列出哪些人會被串證嗎?
第二,會被串證的人,有被匡列為本案證人嗎?
如果以上兩個都沒有寫出來,你他媽的檢察官根本是在開放性豪洨!
如果真的要開放性豪洨,
羈押理由寫:
“有外星人協助逃亡之虞”
其實也是可以的!
※ 引述《TBOC (花嚴)》之銘言
: 應該說縱容法務部太久了
: 要說有串證之虞,之虞是什麼意思? 有某種疑慮或顧慮的意思
: 什麼會構成串證之虞,只要人活著,高級司法人說你會串證就是會
: 司法公信力自己玩掉了,開始說請大家相信我不會濫用羈押嗎
: 我信你個鬼
: 科技進步→有串證之虞
: 趨吉避凶→有串證之虞
: 案情晦暗不明→有串證之虞(好笑的是案情晦暗不明可以起訴)
: 證人還沒詰問→有串證之虞
: 現在根本就羈押自助餐,對党不利的,製圖也要吃幾個月羈押飯
: 你什麼證據都沒有,說人家會串證直接請吃雞鴨套餐,還專辦政敵
: 肥燦有監聽有金流,就科技不進步了,就不會趨吉避凶了
: 鍾文智判30年,高院直接放跑;該案法官接受評鑑,只是一時失慮不送懲戒
: 九州博弈集團起訴總裁陳政谷涉洗錢438億元,不繳保金3.5億,直接當庭釋放
: 現在法務部大吼大叫,說要你拿出證據才能羈押,是縱容罪犯
: 你敢講我還不敢聽咧,鄭銘謙趕快滾下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