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聽起來:
:
: 一、按照衛福部食藥署規定:「輸入產地為中國之醫療器材,應先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取
: 得准許輸入之證明文件,始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
不
這部份是涉及
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細則)
與
醫療器材管理法第35條之2(法源)第70條(罰則)
醫療器材不是藥品,看起來和一般的商品差不多,但因為作用對象是人體,所以食藥署其實
是有管制的,國內生產需要專門的執照,國外進口需要查驗登記。
有人可能會說幹嘛這樣,不就是個棉花棒之類的,或許吧,但國際上也是這樣,只能說網購
方便的同時,也埋了一些法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