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違法攔檢致少年縫17針遭糾正 彰警:強

作者: WhiteWhale (懷特威爾)   2025-08-20 16:09:39
違法攔檢致少年縫17針遭糾正 彰警:強化勤務紀律
中央社 記者鄭維真彰化20日電
2025/8/20 13:58(8/20 14: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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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3名員警2023年7月誤認1名少年為非法移工,開車攔下騎腳踏車的少
年後,嘗試以勒頸、拉腳及擒抱等方式要制伏少年。(民眾提供)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葉姓所長及2員警,違法攔檢強壓少年致受傷,監察院針
對彰化縣警察局監督違失之責提出糾正;彰化縣警察局今天表示,已持續強化各單位勤務紀
律。
彰化一名17歲少年在2023年7月4日騎腳踏車,突遭3名男子攔下,少年以為是綁架,趕緊逃
跑,反遭勒頸、擒抱制伏,還撞上耕耘機,臉部傷勢縫了17針。
監察院昨天表示,埔鹽分駐所葉姓所長及2名員警在2023年7月4日訓練後,穿著便服、駕駛
私人車輛返所途中,在未出示證件情況下,只以少年「騎車不穩、精神不濟、左右張望」為
由實施攔檢盤查,並在追捕過程中強力壓制,導致少年受傷。
監委說,彰化縣警察局未能確保所屬員警教育訓練有效性,執法程序未能落實警察訓練中對
正當法律程序的具體要求及實施細節,嚴重影響人民權益,應負監督失當之責,因此監察院
予以糾正。
此案發生後,葉姓所長遭記1大過,調任非主管職務,2名員警各記申誡1支,分局長黃壬鍵
也因督導不周記申誡1支,警方已與家屬達成和解。
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表示,此案發生迄今,已積極利用各項集會場合,將此違失行為以案
例方式向員警宣達及教育,並持續強化各單位勤務紀律。
溪湖分局說明,員警務必遵循警察職權行使法、內政部警政署執行巡邏勤務中盤查盤檢人車
作業程序,以及內政部警政署執行路檢攔檢身分查證作業程序等相關規定,恪遵程序正義,
確保維護人權。(編輯:陳仁華)1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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