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8-20 10:32:52※ 引述《iolcst (iolcst)》之銘言:
: 記者李怡姍/綜合報導
: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9)日表示,行政院應立法院決議及各地方政府需求,辦理包括一般
: 性補助款在內的新台幣878億元的追加預算,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詢卓時痛批,這追加的
: 預算中大灌水,其中「媒體廣告宣傳費」還要增加4.3億,「沒有最扯的只有更扯」
: 媒體廣宣費 :7.2E(原) + 4.3E(追加) = 11.5E ??
: 但行政院長說 "行政院完全沒有媒體政策宣導的費用"??
: 你是說,這些錢都被去花在不該花的地方?
: 所以說,錢都到哪裡去了?
: 你要不要先聽聽你自己說了什麼?
: 飼料費 就 飼料費 ~ 直接講嘛~!!
從表面理解來看,無非就是「為了補救『漏洞』」而來
在行政院的眼中,心理應是「如果你們不同意這筆預算的追加,我們還是會去動地方補助
款,不然沒辦法應付日常開銷」;
但國民黨黨團方面,卻認為「不撙節、不省吃儉用,卻只想去動歪主意,罪不能及於地方
政府」
這種矛盾的解方,到現在還找不到呢...
而順帶一提,近來看到有某些國民黨黨團立委提案,要在《預算法》新增第八十條之一,
好讓「還稅於民」有法律根據
原文供參如下:
【王鴻薇等二十六人版本】
法定賦稅收入實徵數大於預算數三千億元時,除依第七十三條規定辦理外,應優先辦理普
發現金,還稅於民。
【林德福等二十人版本】
法定賦稅收入實徵數大於預算數時,除依第七十三條規定辦理外,應優先辦理以下事項,
並由行政院提出追加、追減預算調整之:
一、減少特別預算與中央政府總預算債務之舉借。
二、擴大照顧經濟或社會弱勢者。
三、挹注勞工保險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全民健康保險基金
。
前項優先辦理事項之追加、追減預算金額或比例,由主計總處另定之。
【賴士葆等二十人版本】
法定歲入稅課收入全年實徵淨額達到當年度預算編列數百分之一百二十時,除依第七十三
條規定辦理外,應辦理普發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