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柯文哲fb:傳訊阿苗可以,傳真專家不行

作者: cheninher (cheninher)   2025-08-13 19: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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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苗博雅可以,傳真專家不行?
#京華城案 昨日再度開庭,#沈慶京 的律師要求傳喚對 #都市計畫法 與容積獎勵,有多
篇專文論述的雲科大科技法律所楊智傑教授出庭作證;但合議庭態度消極,駁回理由與裁
定更是連三變,最後甚至出現「暫時性裁定」,猶如民進黨「暫時性關稅」翻版,資訊與
說法超混亂。
沈慶京的辯護廖威智律師請示法官,他們日前申請楊智傑教授作證,請問審判長是否會排
入?審判長江俊彥直接表示:「沒有傳喚必要」。廖威智律師不服,質疑院方既然可以同
意檢方傳喚 #不適格證人 苗博雅 MiaoPoya。為何阻擋辯方傳訊專家證人? 「楊智傑明顯
比苗博雅專業!」,檢辯武器應平等。
此時許芳瑜法官開口表示:「這是程序問題」,她說按規定,如果要傳專家證人,那檢辯
雙方都要各提出人選並經由對造方同意才可以。然而,根據112年剛剛修正的刑事訴訟法
第211條之一:「為協助法院妥適作成裁判, #法院得依職權或聲請選任 本案法律問題之
專家學者徵詢其法律上意見。」
換言之,相關法規並沒有許芳瑜法官所說的,傳專家證人還要經對造方同意的規定,「能
否裁定羈押、能否請專家證人是法官的職權。」法官怎麼能拿一個莫須有的規定與程序,
把責任推給檢辯?照許法官所言,難道檢方要傳專家證人、辯方也一定要傳?有一方不同
意就通通不能傳?
廖律師進一步質疑,當初柯文哲委任律師強力反對傳苗博雅,認為苗未參與容積審議決策
、浪費審詰時間,檢方卻還是堅持,若標準一致,何以北院不准被告傳可證明京華城案用
合法的真正的專家?還對被告百般刁難?
經過一陣攻防,對傳訊專家證人一事,審判長最後諭知:「態度開放,尚未決定可以或不
可以」。
從「不可以」,到「不是不可以」只是程序不符合、再變「態度開放、尚未決定」,法官
在十分鐘內說法連三變,但我們要問的是,如果「程序根本不符合」,法官為何不堅持原
本的裁定「不傳專家」,卻自己大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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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綠共法官不演了。檢察官先不演。再來法官也不演了。
不給被告按照法律傳喚專家。被告百方要求之下才考慮可以傳喚。
無恥。
法官大人。搞這麼久找到京華城容積獎勵到底是違反哪一條法律?講的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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