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撞女大生來回移動致死!公車司機跳針「只

作者: wellwed (ggwp)   2025-08-13 17:28:42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撞女大生來回移動致死!公車司機跳針「只看到手」 法官回一句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市林姓東海女大生去年遭一輛巨業客運撞輾死亡,全案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案件今日
首次開庭,林母律師要求變更法條,改以殺人罪審理。林母當庭大哭,說女兒是愛漂亮的
女生,但整個臉被輪胎輾過,走的時候臉還是歪的,車子來回輾壓算過失嗎?「我覺得很
故意,就是包準你一定死,施男說只看到手就移動,難道是神嗎?沒看到頭在哪就動車子
。」
去年9月22日21時13分,施男駕駛巨業客運公車沿中區綠川東街直行,在中山路口時左轉
,車頭撞擊正在穿越馬路的林姓女大生與王姓學姐,施男發現後下車查看,發現王女坐在
公車右前車頭,林女左手露出在右前車輪後側,施男稱為了避免輾壓林女,才又上車往前
微微開,王女發現林女又被壓到,大呼停車,並指揮施男退後停車,結果輪胎又壓中林女
的頭胸部,林女重傷死亡。
施男向檢方說,自己會往前開,是為了盡量閃避,避免進一步傷害,檢方認為並非全然無
據,全案僅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並非殺人罪。
案件今日首度開庭,施男坦承過失致死罪,並說自己「知道錯了」。施男辯護律師周仲鼎
說,施男深感悔悟,希望可以商談和解,施男符合自首要件,應減刑。
林母委任律師指出,依卷內事證可知,施男車輛完全靜止後,有2次向前行駛,以及倒車
行為,再依據法醫師鑑定報告,可知林女第一次遭輾壓後,仍有血壓、呼吸,撞擊後第一
時間仍活著,是活生生的人,是殺人行為的對象。施男辯稱移車是怕傷害,如果知道撞擊
當下林女已死,那又是怕傷害到誰?請求變更法條為殺人罪,且為故意程度。
法官陳怡珊問施男,第一時間下車查看,又上車的用意為何?施男說自己有看到一隻手,
希望盡量閃過她。陳怡珊追問,那有看到頭部在哪嗎?知道位置嗎?施男都說自己不知道
,因為看到手在輪胎後方,才會往前移動。
陳怡珊也提高音量說,「你連頭部都不知道在哪,這就是家屬為什麼不能接受啊!你都講
一樣的沒錯,你要閃,但是重點是頭啊!」施也僅跳針說,只知道手在後面,沒看到其他
部位。
林母表示意見時淚崩大哭說:「我想說的是,我女兒走的時候臉都是歪的,這個叫『過失
』我不能接受,我女兒是整個被輾過,我沒什麼開車經驗都知道,撞到要下車查看整個狀
況,連一隻貓、一隻狗你都會看,你竟然說只看到手,你是誰嗎?是不是大車隨意輾壓都
可以算過失?她是一個女生她多愛漂亮...。」
林母庭後受訪也說,不是要施男判多重,但施男上車後來來回回輾壓,為什麼算是過失?
「應該給我們一個合理的交代。難道撞到人,都不用確切看好人的位置嗎?這真的很故意
,就是輾壓要到包準一定死。」
林母悲痛地說,「女兒的死相很難看,不是因為手被輾過而死掉,整個臉都是輪胎痕,怎
麼可能覺得他是非故意的?有這種歪理嗎?」
經陳怡珊詢問,雙方有調解意願,至於是否變更法條,要待合議庭評估是否有調查必要。
檢方也說,尊重訴訟參與人,請鈞院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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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813/3014630.htm
6.備註:
1.司機是累犯
https://tw.news.yahoo.com/share/0a1f3374-f419-35d6-8ba9-a251b9c1ebad
2.客運公司是累犯 來回確保壓死人看起來是SOP
https://tw.news.yahoo.com/share/f1121c9c-511e-39ab-8194-dc18457fff8b
3.巨業客運在東海女學生遭撞後,曾向媒體表示,65歲的施姓駕駛在公司服務15年,
過去沒有不良重大肇事紀錄(證實是說謊),還曾因為服務客人"獲得多次嘉獎"(真的)
附上大車經典語錄
不知道啊 我就一開車的
大車盲點多你也知道
那你跟我保險去說吧
他突然就衝出來了
我以為減速帶呢
重車煞車不住
我沒看到
我也不容易啊
不知道啊你跟我老闆說吧
我全險
我們都在用力的活著
我都這麼用力你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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