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nniea (Steve)
2025-08-13 16:34:53警消陪妳折騰30小時!老婦脫序飄臭味 帶垃圾閒晃拒就醫
TVBS
記者 陳佳彤 / 攝影 施協源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8/12 18:2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8/12 22:39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70多歲的楊姓老婦人離家出走長達6天,期間未洗澡,全身散發臭味且攜
帶大量垃圾,在3間超商內外徘徊並有脫序行為。警方、消防人員、衛生局護理師及社工人
員耗費長達30個小時勸說,最終才成功將阿嬤送醫。由於老婦人並未有自傷或傷人行為,不
符合強制送醫條件,因此相關單位只能透過持續勸說方式處理,過程中甚至需要警方輪3班
守候在現場。
這位70多歲的楊姓老婦人離家出走6天後,於11日下午4點多出現在江子翠捷運站出口徘徊。
由於她全身散發臭味且攜帶大量物品,嚴重影響旅客通行,因此遭到捷運警察驅趕。隨後,
阿嬤一路走到附近超商,在店內東摸西摸,引起店員困擾而報警求救。雖然警方到場處理,
但阿嬤離開後又陸續走到另外2間超商,從傍晚到隔天上午都不願離開。
警方為了處理這個情況甚至安排3班人力輪流守在現場,救護車也來回多達3次,但阿嬤始終
拒絕就醫。當警消嘗試勸說時,阿嬤情緒激動地表示:「唉唷,氣死我,強制喔,我告你罪
喔。」面對衛生局護理師提議前往亞東醫院,阿嬤也堅決拒絕,表示自己很害怕。
即使阿嬤的女兒趕到現場,也難以說服母親。阿嬤女兒無奈地表示,雖然可以嘗試勸說,但
真的很困難。最終,經過所有人與阿嬤長達30小時的折騰,阿嬤才終於同意配合就醫。
衛生局專門委員楊時豪解釋,強制將特定病情者送醫治療需要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目前除了
精神衛生法及傳染病防治法對強制送醫程序有明文規範外,其餘情況不得違反當事人意願強
制送醫。雖然阿嬤行為脫序,但她並沒有自傷或傷人的行為,因此不符合強制送醫條件。這
也是為什麼警消需要在現場耗費那麼長時間,最終才透過持續勸說成功,讓老婦人獲得更好
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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