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收了很多不記名的政治獻金是肯定的
這些政治獻金幾乎都捐錢者不希望具名
謝國樑說要收據但是也沒提供收據要開給誰
個人只能捐30萬
200萬要兩間公司才能開收據
每一個政黨100%都有收不開收據的政治獻金
柯文哲跟民眾黨既然被抓了
就只能老實交代政治獻金流向如何使用
該罰錢就罰一罰
有沒有公益侵占?
至少柯文哲個人戶頭裡沒有出現這些錢
像以前阿扁一樣
每個候選人直接現金給你去選舉
怎樣算公益侵占?
如果跟阿扁一樣有海角七億
祕密帳戶抓出來就是一槍斃命
關鍵來了...
現在跟沒有開始審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沒有開庭審理
只看到檢方的起訴書
辯方的答辯證據完全沒資訊
看看京華城的證據開庭後多扭曲
政治獻金用去哪等真的開庭審理才能評論
找這些政治獻金捐獻人
他們依舊是京華城案的證人
目的不是要證明政治獻金犯法
還是要回來證明excel 1500..
一直傳些無聊的證人
訴訟經濟在哪裡?
重複傳一堆無意義的證人
除了浪費時間繼續關人
到底能證明什麼?
A給了錢就能證明B有給?
不過司法是不科學的
別對結果太多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