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efferay (中華民國,千秋萬世)
2025-08-11 21:35:40※ 引述《e50104f (憨神)》之銘言:
: 前幾天瞄到新聞畫面,柯文哲自己也在問到底是有什麼法源依據可以這樣未審就先把他關
: 起來,全台灣有哪個人相信他會貪污的,到底是誰給的權限可以這樣把人直接羈押一整年
: 的,我可沒授權中華民國哪個法官可以直接這樣判,哪隊警察可以直接這樣關人
他基本上沒救了
賴執政的這四年注定在監獄裡蹲
一審宣判前最多羈押15個月
羈押完直接宣判一審有罪
2028直接不給選,賴就贏了
不要太信任那些司法人員的操守
其實公務員大多都是如此
只要有官做,考績甲
殺人放火的事他們也會幹的
他們甚至還會很得意的跟你說
他們規避法律責任鑽漏洞
同時又完成長官交辦的任務
真的是模範公務員呢!
縱使你修法,限制那些法律人也沒用
因為違反程序不會有罰則
就算有罰則
認定跟執行的人都會是賴的人
立法院根本沒有能實際制衡其他機關的實質武器
所以,省省吧,別浪費力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