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部 110.03.30. 交路字第1090037825號函提到
部分內容:另內政部警政署業於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人已律定執法取締標準
我的解讀:警政署已經有訂標準了
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
我的解讀:以下規定再講汽車在斑馬線上
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 3公尺)以內
我的解讀:跟行人的距離在3公尺內
加上
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
我的解讀:汽車車頭到斑馬線上
綜合以上
就是如果汽車車頭碰到斑馬線時 跟行人距離小於三公尺 就會被取締
那我的問題是 如果汽車轉彎時前懸進入斑馬線時與行人距離6個枕木(六公尺)
但因為雙方都是同時行動 動態距離本來就會越來越近
如果車尾離開斑馬線時 與行人距離已不足三公尺
是否會被取締未禮讓行人?
想請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