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tupeap (打發上課時間不能沒有我)
2025-08-09 13:03:1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5136486 自製遙控炸彈裝情敵機
車上 醋男遭重判15年
自由時報電子報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胡姓男子不滿鄭姓男子介入感情,去年10月29日,他自製一組
遙控炸彈裝在鄭男機車後輪的避震器上,隔天中午,鄭男取車時被鄰居告知有人在他機車
旁鬼鬼祟祟,鄭男探查後驚見炸彈報警,胡男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重判15年2
月,另須賠償鄭男10萬元。
判決指出,胡姓男子(62歲)和黃姓女友交往多時,但他發現黃女對他的態度越來越冷淡
,經旁敲側擊打探,胡男懷疑鄭男介入,因此心生怨恨,決定給鄭男一次「記憶深刻」的
教訓。
2023年10月29日,胡男在自己經營的美容店裡,在兩瓶玻璃瓶裡裝上火藥、汽油,再用電
線連結機械式定時器、微動開關、按式開關及無線接收模組,當無線接收模組收到遙控器
訊號後將會產生迴路,進而加熱電熱絲,點燃玻璃瓶內的火藥和汽油,進而產生爆炸效果
。
胡男做完炸彈後,趁著凌晨時分偷偷跑到鄭男的機車旁,拆掉後輪避震器後,用膠帶把炸
彈固定在避震器位置;隔天中午,鄭男外出取車時,鄰居告訴他,半夜看到有人在他機車
旁邊鬼鬼祟祟,鄭男探查後驚見炸彈嚇得報警。
高雄地方法審理時,胡男坦承是要恐嚇鄭男,但辯稱他做時炸彈根本沒有傷人的威力,但
法官傳喚刑事局防爆專家作證,證實胡男製造的炸彈具有殺傷力,因此依未經許可製造爆
裂物罪判刑15年2月,併科罰金10萬元;胡不服上二訴審被駁回,目前案件仍未定讞。
鄭男另提民事求償500萬元,法院審理時,胡男仍堅稱炸彈沒有殺傷力,只是要嚇人,但
說詞不被法官採信,認為他造成鄭男生活恐懼,精神上受到相當痛苦,判他應賠10萬元,
可上訴。
62歲做炸彈關15年 在某黨當共諜 只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