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25-08-09 12:46:44※ 引述《sammy98 (軍)》之銘言:
: 2000億美金耶這麼重大會影響台積電的
: 一定馬上需要發表重訊公告
: 不然台積電的負責人會有
: 證券交易法第 157-1 條 (內線交易罪)
: 證券交易法第 36 條第一項(重大資訊揭露義務)
: 已知要投資2000億美金沒公告=內線交易?
: 根本沒有要投資2000億美金 假訊息?造謠?
: 所以現在的訊息是?
笑死,台積電自己的事情不重訊,天天都在報,有啥差別?
倒是他媽的鬼島民事訴訟的金額。
從以前千分之七,前年修法與公布民訴77_13。
基本費1000(十萬內)
後來每一萬多收100,比以前的只收70,80多一些。
結果昨天又有新算法,基本費1500,每一萬多收130。
一查法條,他媽的還沒改啊。
然後總統府公布修法施行記錄,今年也沒有修民訴。
這才猛吧,一下子多30%....還不必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