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忍不住去問了GPT
「加速行政流程是否構成犯罪」這件事情,關鍵在於是否有不當利益交換或違法行為。
什麼情況下不會構成犯罪?
如果只是單純在合法規定內,例如:
公務員依規定處理,並沒有違反程序;
為了便民而提高效率,但沒有收受任何金錢或好處;
只是依法排定優先順序,或使用合理的行政裁量權;
那這種「加速」行為是合法的,不會構成犯罪。
什麼情況下可能構成犯罪?
如果加速流程的行為牽涉到下列情況,就可能觸法:
1. 有收賄或送賄的情況
比如有人為了讓案件快點審查通過,付錢給承辦人員;或公務員收錢後才去加快處理速度。即使該加速的處理是「依法應做的事」,仍可能構成「不違背職務收賄罪」。
2. 圖利特定人士
如果某位公務員刻意跳過正常程序,加速處理某人的案子,造成其他人權益受損,這也可能構成「圖利罪」,即《貪污治罪條例》中所說的「利用職務上機會圖利他人」。
3. 違反應有程序
即使沒有收賄,只要違反明文規定的程序(例如未經審查直接通過核准),也可能涉及違法。
總結
加速行政流程本身不是罪,但如果有「對價關係」──例如收受金錢、禮品或其他利益來換取加速,就可能構成刑事犯罪。重點不在「速度快」,而在「是否依法且無不當利益」。
如果你有特定案例想討論,我可以幫你分析其中是否可能涉及違法。
所以你找不到對價關係可以說人家有嗎?
為何檢察官可以放這種風向?
※ 引述《Alberta99170 (愛爾)》之銘言:
: 自由時報
: 北檢打臉柯文哲 京華城公展前留便利貼給彭振聲盼「加速行政流程」
: 2025/08/07
: 台北地方法院7日審理京華城案,提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記者叢昌瑾攝)
: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
: 台北地院今早審理京華城弊案,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於休庭期間突暴氣,怒罵公訴主任檢察
: 官林俊廷「X」等不雅字眼,引發騷動。據了解,北檢今提出一份關鍵證據,是去年偵查期
: 間,北市府政風處於市長室秘書處的歸檔資料中,發現都發局辦理京華城公告公展簽呈前一
: 天,柯文哲在京華城完工示意圖上,指示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早日讓京華城完工的便利貼
: ,柯親筆寫下「希望行政流程加速」。
: 北檢公訴檢察官廖彥鈞今天上午詰問證人、北市府前副秘書長李得全時,提出一張柯文哲親
: 筆手寫的黃色便利貼,內文寫下「TO:彭副 京華城對容積率應該死心了,只希望行政流程
: 加速,讓他們早日完工就可以了。」並詢問李得全是否看過這份便利貼,李得全稱沒看過也
: 沒聽說過。
: 據了解,此張柯文哲親筆寫的便利貼,是張貼在一份京華城完工示意圖的文件,資料總共7
: 頁,疑似為動畫照,京華城完工後周邊的樣貌,且每張圖片旁均有手寫字跡,包括「面相北
: 邊有助信義計畫區…」、「象徵太平洋核心向未之宇宙方舟」等語。
: 至於柯文哲寫給彭振聲的便利貼中,提及「希望行政流程加速」為何意,本報調查,背後指
: 的就是「京華城都市計畫變更公告公展簽呈」。據悉,此份資料是去年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
: 時,北市府政風處於市長室秘書處的歸檔資料中,發現這份便利貼,而檔案日期為「2020/1
: 0/26」,時間恰巧為都發局辦理京華城公告公展簽呈的前一天。
: 本報先前已揭露,都發局於2020年10月27日,辦理京華城都市計畫變更公告公展一案,上簽
: 至市長室,公文經股長、科長、局長、副市長等人核章,最終於同年11月11日由柯文哲親自
: 核章;北檢今提出此份柯文哲親筆寫給彭振聲的便利貼,也打臉其先前不斷否認介入京華城
: 案。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5135657
: 完了 這次真的一刀斃命了...